因工作需要,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2个,岗位一:文化宣传员1名;岗位二:专职网格员29名;合计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基本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嘉善县西塘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日常电脑办公软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和不配合开展环境整治等不配合本镇中心工作行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有煸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如初审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的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事件处置、文字组织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宣传文化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职网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
5.录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相关说明。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录用的,由本人负责。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录用人员享受镇聘同类工作人员待遇,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3月31日16:30。
2.报名办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报考宣传文化员岗位的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45293985@qq.com,联系电话:89103681。
(2)报考专职网格员岗位的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09947394@qq.com,联系电话:15157433537。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应在符合防疫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参与报名、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附件1:《嘉善县西塘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原标题: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rcsc.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