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编外工作人员40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
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23日至4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浒山街道旧宅路28号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5楼507办公室(慈百路西站往西200米、马自达4S店旁)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一寸免冠近照2张;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人员报名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日内如有往来涉疫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或“甬行码”“行程码”为黄色、红色的,可以预先电话报名。
报名联系人:章警官;联系电话:0574-63331942、0574-6333194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计划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警务辅助人员。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慈溪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体能测评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慈溪市公安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慈溪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 63331082(工作日),孙警官。
附件:
2.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原标题:慈溪市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cxhr.com/news/16074.html